发布日期:2025-05-21 06:22 点击次数:183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马慜)5月9日,交通银行公告称,该公司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交通银行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梳理时间线来看,交通银行定增事项按照计划快速推进:
3月30日,交通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拟向财政部、中国烟草和双维投资发行A股股票,融资规模不超过1200亿元。
4月16日,交通银行公告称,该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本行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16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
4月17日,交通银行的定增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并进行审核。
4月18日,上交所出具《关于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4月21日,交通银行对上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